规章制度

心理传记学研究所学生兼职研究人员选拨与管理细则

发布者:舒跃育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84

一、学生兼职研究人员的选拔
   1、基本要求:原则上只在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大一、大二的学生中选择,要求有一定心理学、文学和史学的爱好和功底。
   2、选拨方式:坚持自愿报名与择友录取的原则。
   3、选拨流程:学生兼职研究人员的选拔主要分为资格审查、初选和复选三个阶段。资格审查主要考察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学生按照自己的情况填写心理传记学研究所学生兼职研究人员申请表,然后由研究所组织老师和上届成员进行评估和面试。被录用的人员须见习半年,见习期满后,若考察合格,经本人申请可转为正式成员。
   4、正式成员资格:①具有“学生兼职研究人员”资格,由本所颁发聘书。②可参与研究所定期组织的所有学习活动和学术研讨会。③对于实际参与研究的成员,在文章发表、著作出版时具有署名权,并根据实际贡献大小获得相应报酬。④具有参与本所科研成果的年度考核的资格,成果突出者推荐发表文章和出版著作,组织参报学校学生学术资助项目和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⑤指导符合资格者推免或报考心理传记学方向的研究生。
二、学生兼职研究人员的管理
   1、兼职研究人员须严格按照研究所规定按时参加活动,对于见习期成员,需要完成自学项目,并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对于正式成员,需要根据学习内容,在团队的帮助下自行设计一个研究计划并完成具体研究项目。
   2、秘书组负责对研究人员参与日常事务的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并记录。
   3、依据研究人员自己制定的研究计划,按期进行研究状况的进程检查。最终在年度考核中决定是否继续聘任。